請有意申請清寒優秀獎學金的學生,於2019年11月19日星期二17:00前繳交推薦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文件給宛昀助教。
急難救助金申請時間不受限,有需求的學生可隨時提出申請,並繳交相關資料給宛昀助教。
陳建民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107年05月24日系務會議通過
107年11月29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第一條 獎助類別與對象:
一、清寒優秀獎學金
(一) 企管系大一至大四在學學生,家境清寒持有證明者。
(二) 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75分以上。
(三) 操行成績及勞作成績及格。
二、急難救助金
(一) 企管系大一至大四在學學生。
(二) 第一次申請本項助學金者。
(三)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1. 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,需住院治療而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。
2. 本人或家庭遭逢變故或意外災害致使生活陷於困境者。
第二條 獎勵名額及金額:
一、 清寒優秀獎學金:每學期5名(上、下學期各5名),每名新台幣1萬元整。
二、 急難救助金:每名新台幣3萬元整。
上述二類獎助學金之核定名額,得依當學期申請狀況調整,並由本系系務會議核定。
第三條 繳交資料:
1.獎助學金申請書。
2.歷年成績單。
3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4.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
5.郵局或兆豐銀存款封面影本。
6.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同等效力之證明(需為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開立;里長清寒證明不適用。申請急難救助金者可依情況免繳。)
7.其他醫療機構或政府機關出具之相關證明(申請清寒優秀獎學金者免繳。)
第四條 符合上述資格者,得每學期申請一次,並於每學期企管系辦公室公告之申請期間內,檢附所需繳交資料,繳交至企管系辦公室辦理。急難救助金自107學年度第1學期起生效;清寒優秀獎學金自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生效。
第五條 本獎學金經費來源為由陳建民系友名義捐款「企業管理學系系發展基金專款」所支付。
第六條 清寒優秀獎學金由系務會議審核,依學業成績及清寒狀況擇優錄取,函知陳建民系友親屬後發放。
第七條 急難救助金由系務會議依申請學生之急難情況加以審核,經決議通過後,函知陳建民系友親屬後發放。
附件檔案 : 陳建民先生紀念獎助學金辦法_20181129.pdf 、陳建民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書.doc 、陳建民先生獎助學金獲獎心得-格式.docx
急難救助金申請時間不受限,有需求的學生可隨時提出申請,並繳交相關資料給宛昀助教。
陳建民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107年05月24日系務會議通過
107年11月29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第一條 獎助類別與對象:
一、清寒優秀獎學金
(一) 企管系大一至大四在學學生,家境清寒持有證明者。
(二) 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75分以上。
(三) 操行成績及勞作成績及格。
二、急難救助金
(一) 企管系大一至大四在學學生。
(二) 第一次申請本項助學金者。
(三)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1. 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,需住院治療而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。
2. 本人或家庭遭逢變故或意外災害致使生活陷於困境者。
第二條 獎勵名額及金額:
一、 清寒優秀獎學金:每學期5名(上、下學期各5名),每名新台幣1萬元整。
二、 急難救助金:每名新台幣3萬元整。
上述二類獎助學金之核定名額,得依當學期申請狀況調整,並由本系系務會議核定。
第三條 繳交資料:
1.獎助學金申請書。
2.歷年成績單。
3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4.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
5.郵局或兆豐銀存款封面影本。
6.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同等效力之證明(需為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開立;里長清寒證明不適用。申請急難救助金者可依情況免繳。)
7.其他醫療機構或政府機關出具之相關證明(申請清寒優秀獎學金者免繳。)
第四條 符合上述資格者,得每學期申請一次,並於每學期企管系辦公室公告之申請期間內,檢附所需繳交資料,繳交至企管系辦公室辦理。急難救助金自107學年度第1學期起生效;清寒優秀獎學金自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生效。
第五條 本獎學金經費來源為由陳建民系友名義捐款「企業管理學系系發展基金專款」所支付。
第六條 清寒優秀獎學金由系務會議審核,依學業成績及清寒狀況擇優錄取,函知陳建民系友親屬後發放。
第七條 急難救助金由系務會議依申請學生之急難情況加以審核,經決議通過後,函知陳建民系友親屬後發放。
附件檔案 : 陳建民先生紀念獎助學金辦法_20181129.pdf 、陳建民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書.doc 、陳建民先生獎助學金獲獎心得-格式.docx